刚刚闭幕的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,认真总结了十一届省委的工作,明确提出了我省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、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,描绘出一幅科学发展、人民幸福的美好蓝图。
党代会报告提出,要“坚定不移地走创业富民、创新强省之路”,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浙江人民实践经验的总结,是对浙江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。“创业富民、创新强省”,是具有浙江特色的科学发展之路、和谐发展之路,也是浙江在新的历史时期实现新发展的必由之路。
当前,全省国资和国企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,一定要学习好、领会好、贯彻好、落实好党代会精神,以创新创业为主线,把创新作为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来落实,作为发展理念来强化,作为重大战略来推进,坚定不移地走“创业富民、创新强省”之路,大力营造在创新中创业、在创业中创新的社会氛围,进一步激发国有企业的竞争活力,增强国有企业的影响力、控制力和带动力,努力促进全省国有企业再创业、再提高、再发展。
(一)是要集聚创新要素。重点培养和引进经营管理人才、科技创新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,营造良好环境,支持和鼓励各类人才创新创业。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,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的动力和活力。大力开展企业员工技能培训,全面提高员工素质,充分发挥企业员工的主人翁作用。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投入,不断提高政府科技投入占GDP的比重,不断提高企业R&D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。同时,政府在税收、投入等方面的政策要给予扶持。
(二)是要激活创新资源。强化动力机制,让凝聚广大科技人员心血的创新成果,得到全社会的尊重和保护。
加大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、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、优化科技创新环境等方面的力度,在全社会大力营造“尊重人才、尊重知识、尊重劳动、尊重创新”的良好氛围。找准创新定位,因企制宜,正确选择企业技术创新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,围绕企业战略定位和发展规划确定主业,聚焦核心业务,从战略上把握和谋划企业技术创新路径,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,提高技术集成能力,让有限的创新资源产出最大化。
(三)是要转化创新成果。完善创新成果市场体系,满足企业对创新成果的需求,寻求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的市场主体,以及产业化所需资金等要素的支持,促进创新主体与产业主体更好地结合,为创新成果转化创造必需的条件。要进一步加强产学研结合,通过制度创新,使更多的产学研主体成为紧密结合的利益共同体,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步伐。加强创新成果转化的支持,提高转化主体的抗风险能力,降低转化风险,鼓励更多的企业对创新成果进行转化,从而使更多的创新成果转化为生产力。
促进国有企业技术创新,是各级国资委的一项重要职责。各级国资委要结合所监管企业的实际,采取积极有效措施,加强对国有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的指导和服务,积极研究建立企业自主创新的长效机制,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工作,推动国有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。
建设创新型企业应当是广大国有企业的历史责任。我们一定要牢记使命,进一步增强紧迫感、危机感和责任感,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,按照“创业富民、创新强省”的战略要求,全面提升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,成为全省自主创新的主力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