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省属企业,委直属各单位:
为贯彻落实好省委、省政府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》(浙委〔2009〕88号),推动省属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、《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》和《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》印发给你们,请贯彻执行。
省属企业要根据本《意见》的要求,结合企业实际,尽快制订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工作措施,不断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,努力开创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。
二○一○年一月二十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