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1年度第二期企业法律顾问
继续教育暨省属企业法务培训的通知
第二期学员:
兹定于9月28至30日举办2011年度第二期企业法律顾问继续教育暨省属企业法务培训班。请安排好工作,按时参加。应当办理注册备案登记的持证学员,请务必携带《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》原件和填妥的《企业法律顾问注册备案登记表》,办理注册备案工作。培训班28日上午10点之前报到,10点开始授课。培训地点: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(之江路51号,六和塔南侧)。培训班食宿统一安排,每人收取培训费1000元,住宿费自理。所需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。
联系人:浙大光华法学院罗老师13588875307,省国资委法规处周德强0571-87059552,13588422085。
二○一一年九月二日